当被测试产品(元器件、零件、部件)放入高低温试验箱进行试验时,为了保证其测试产品周围环境能满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试验条件,高低温试验箱的工作尺寸和被测试产品外廓尺寸之间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则:
1. 被测产品的体积(W×D×H)不得超过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的20~35%。如果是发热的产品体积选用≤10%的。
2.被测产品外廓表面距试验箱壁的距离至少保持100~150mm。
3.被测产品的迎风面面积与该面上试验箱工作室总面积之比≤35~50%。
由上述三点可知,
高低温试验箱的工作尺寸应至少是被测产品外廓体积的3~5倍,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当被测产品放入箱体后挤占了流畅的通道,通道变窄将导致气流速度的增加,加速了气流与被测产品之间的热交换。这与环境条件的再现不符,因为在有关标准中对涉及温度环境试验都规定试验箱内试验样件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超过1.7m/s,以防止被测产品和周围空气产生不符合实际的热传导。如果在测试时不加限制地加大被测产品的迎风断面积或体积,则实际测试时气流风速会超出试验标准所规定的最高风速,那么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将受到影响。
第二:高低温试验箱在空载状态下检测的结果才是环境参数的精度指标,一旦加入被测产品后,试验箱工作室内环境参数的均匀性将产生影响,被测试产品占有的空间越大,这种影响也就越严重。因此,按照上述要求,才能保证被测产品周围环境参数的均匀性。
第三:依据热传导的原理,试验箱内壁附近气流的温度通常与箱内温度相差2~3℃,在高低温的上下限时,还可能达到5℃。箱壁的温度与箱壁附近流场的温度又相差2~3℃(视箱壁的结构和材料而定),试验温度与外界大气环境相差越大,上述温差也越大,因此,距箱内壁100~150mm距离内的空间是不可利用空间。